第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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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穿著最簡單的黑色T恤和長褲,手臂肌肉線條完美又利落。

那挺拔俊美的身軀,猶如上帝最完美的傑作,暗黑的夜裡,矜貴冷漠,充斥著強烈的荷爾蒙。

他踩著地麵下車,隨手將頭盔扔給旁邊為首的保鏢陸恒。

短寸的發,英氣勃發,那不怒自威的氣魄瞬間迸發,渾然天成。

陸恒一臉沉重,撲通一聲跪倒在地,“二爺,是屬下保護不周,才讓您被人暗算!才害的程墨為救您出事,您罰我吧!”

程墨側臉如雕如琢,漆黑凜冽的寒眸落在無名碑上,冷風蕭瑟,勾勒出他線條流暢的身體線條。

對,他不是真正的程墨。

真正的程墨是他的生死兄弟,在一個月前的那場暗算中,為救他跌落懸崖而死!

所有人都以為死的是他!

而他,乾脆將計就計,以程墨的身份回到他的家鄉,替程墨孝敬爺爺,休養生息。

漆黑的眸裡有暗潮在洶湧,程墨單膝跪地,為好兄弟斟上一杯酒,“爺爺很好,還不知道你出事!就是想讓你早點結婚生子,你放心,我會替你孝敬爺爺,為了讓他老人家安心,替你娶了商家的小姐。”

“隻不過,商家送來的是個冒牌貨。一個替嫁,一個替娶,我們也算扯平了。

冷風簌簌,驟然吹起一地狂風。

一旁的陸恒聞言,攥緊拳心替程家鳴不平,“二爺!商家怎麼敢?!簡直不想活了,您吩咐吧,屬下現在就讓商家在港市消失!”

“再等等!”程墨狹長的眸子望著無名碑,墨色的瞳孔裡流露出一層暗光,“讓爺爺過幾天幸福日子!”

他對爺爺,真的有愧!

“可是二爺!您真準備在這村子裡跟那冒牌貨生兒育女嗎?你是二爺,京市所有人都在等您迴歸!您不知道,青梨小姐知道您的死訊後,有多難過!”

程墨眼底的暗潮如寒冰般料峭,“替我看好她,彆讓她出事!”

“是,二爺。”

他是應該回去,但現在還不是時候。

現在回去,隻會打草驚蛇,讓那些以為他已經墜崖身亡,屍骨無存,正舉杯慶賀的人們對他再次趕儘殺絕。

“陸恒,給你個任務。”他眸色暗淡。

“二爺您吩咐!”陸恒忠心耿耿。

“去查一查,這女孩是不是當年時家丟的那位。”程墨從褲兜裡拿出來一個透明小袋子,裡麵裝的一縷黑色長髮。

是他剛剛從家裡那位新婚妻子那得來的。

聞言,陸恒眸光驀地一震,“二爺,您是說......你那位替身新娘......有可能是時家那位七小姐?”

“隻是懷疑。”

畢竟,那枚薔薇花型的胎記,不多見。

如果真是那樣,陸恒眼裡迸射出一縷亮光,“屬下現在就去查!”

程墨視線眺望,雖然夜色漆黑,可星光閃爍,能看到程家那一處農家小院。

最後,他對著無名碑鞠了一躬,然後轉身。

“走吧!天亮了還要去工地搬磚!”

“是二爺。您不如就裝裝樣子吧,屬下已經替您把商家名下最大的產業建工集團整個收購了!您現在是老大。”

“你可真是爺的好狗!”程墨騎上機車,接過陸恒手裡的頭盔,“京市那位的六十大壽什麼時候?”

“還有一個月。”陸恒回答。

“行,到時候帶著老婆回去,給他個驚喜!”

“走了!以後少來,彆跟著我!”

......

天剛剛亮。

程爺爺便拉著商晚星坐到廚房的小矮桌前,老爺子拄著柺杖在一旁笑眯眯的陪著。

“孫媳婦啊!你知道你能願意嫁進我們家裡來,我有多開心嗎?我感覺啊,看到你跟程墨那小子相處的好,我人都年輕了好幾歲,病都快好了!”

商晚星一晚上都冇睡著,心裡忐忑不安,想給商家打個電話試探著問問有冇有發生什麼,可家裡的電話一直打不通。

好不容易熬到天快亮了,準備出門回一趟商家。

可剛出房門,就被端著一碗紅棗蓮子羹的程爺爺堵在門口。

老爺子雖然日子過得清貧,八十多歲了,耳聾眼又花,可自從程墨回來,又逢喜事,如今看著精氣神特彆好。

商晚星走不了,捧著蓮子羹,紅著粉頰一小口一小口的喝著,隻覺得從昨晚淋雨到現在都冇暖和過來的手腳,被一股熱流澆灌,從未有過的溫暖。

“喝吧!多喝點!這樣才能讓爺爺早點抱上大胖孫子!”

聽到老爺子提起要孫子的事,商晚星的臉在熱氣蒸騰下越紅了。

腦海裡,忍不住想起昨天晚上她被程墨那高大挺拔的身體堵在洗澡間裡,還被爺爺逮了個正著。

男人滾燙灼熱的呼吸,還有他強健有力的體魄,讓她整個人都麻了。

可想到自己替嫁的身份,想到他可能已經看出來她是個假的,心裡說不清什麼滋味。

“不過那臭小子去哪了?新婚之夜就出去鬼混,把老婆一個人撇在家裡,確實太過分!你等著孫媳婦,一會他回來,爺爺一定把他的腿打斷!”老爺子說著說著,眼眶紅了,有點不好意思,他佯裝生氣的看著門外。

商晚星剛想說她出去找找。

便聽到門外響起機車停下的刹車聲。

院子裡的木板門一股大力從外麵推開,程墨微微彎了彎腰,手裡拎著熱氣騰騰的早餐從外麵走進來。

他穿著黑色的運動褲,還有黑色背心,渾身上下都充斥著年輕野性的力量。

短寸的頭髮微濕,臂肌上浮起一層薄汗,像是剛剛做完運動,看到她和老爺子坐在屋簷下,程墨漆黑的瞳孔傾瀉出深沉的光。

老爺子聽到他的動靜,循著聲音側過頭,“是阿墨回來了?臭小子,你新婚之夜跑出去乾嘛!害你媳婦獨守空房!”

程墨三兩步便邁著長腿走過來,英俊剛毅的五官在晨光中像是被鍍上一層金光。

“去山裡晨跑,順便去了趟市區,買早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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